真实换了妻故事 真实换了妻故事 游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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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实换了妻故事篇(一):出轨的妻子 我父母出轨的相爱故事


  我一直以为我的家庭算是幸福的,毕竟我又有很爱我的爸爸妈妈。我的妈妈所后来才嫁给我现在的爸爸的,这种晚来的女儿都特别受宠,我也不例外。在家里我从小就特别地受宠,爸妈几乎所有的事情都依着我,本来以为家庭美满又幸福,知道我知道家里出过什么事情,才懂了我的身世其实挺不好的。
  妈是二婚,我爸是新婚,我还有个哥哥,是我妈跟之前的男人生的。因为在网络上看了一些其他人父母的爱情故事,我也想知道他们之间的事情。可是我问我爸爸的时候,他死活不肯说,我开始还以为他是害羞不好意思跟小辈讲爱情故事。
  


 
  直到我偷偷去问了我的外婆。这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和真相。
  原来他们根本不像那些人的爱情那样美好,甚至连道德都称不上。当年我妈和前夫在一起的时候,前夫吸毒被抓了,然后她就是一个人在家了。我爸当时去租她的房子,两个就这样勾搭上了,据说整条街的人都知道他们偷情的事情。后来我妈前夫出来后发现自己被带了如此大一顶绿帽子,马上就离婚了。
  外婆说,我妈当年勾搭的还不只是我亲爸一个男人。知道这些事情后,我简直感觉世界都变了,觉得自己特别的肮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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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实换了妻故事篇(二):李达康欧阳菁是真夫妻外 剧中还有一对爱情故事


  李达康欧阳菁是真夫妻外 剧中还有一对爱情故事:近日,电视剧《人民的名义》走红,达康书记等一众老戏骨成为观众追捧的焦点,但更加有趣的是,戏中竟然有两对真是的夫妻,而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十分恩爱,羡煞旁人。
  吴刚和岳秀清夫妇受邀加盟该剧,在剧中饰演李达康和欧阳菁夫妇。这是继电视剧《全家福》、《无名者》,电影《不怕贼惦记》之后,吴刚与岳秀清再次夫妻档上阵。
  被问及此次饰演夫妻的感受时,夫妇俩相视一笑,异口同声道,“跟他(她)拍戏太顺手了!”岳秀清笑说,“完全不用‘演’,太有生活上的共鸣了。”
  吴刚补充,“也有艺术上的。”吴刚和妻子岳秀清是北京人艺的同班同学,也是活跃在当今话剧舞台上的明星!生活中的吴刚温情脉脉,是个浪漫的“新好男人”!
  董冬冬和陈曦
  而另一对真正的夫妻就是位于幕后的音乐人—董冬冬和陈曦夫妇,《人民的名义》主题曲就是这对夫妻创作的,董冬冬作曲,陈曦作词。被称为“音乐界神雕侠侣”的董冬冬和陈曦,携手相伴14年,不仅创作出2014年年度金曲《时间都去哪儿了》,还参与过许多电影配乐、主题曲与插曲。

真实换了妻故事篇(三):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 婚姻与性是可以分开的


  胡泽军 《茄坨利坨讲新闻》更倾向于一种编辑性的新闻节目,文字内容有不少来自于栏目组的原创,但是大部分原素材均来自网络和书籍。因此为了选题和涉猎更多的信息,今天突然浏览到了《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》。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的真实经历,初看便觉得吃惊,如果果真就是发生这位民警身上的事,我觉得是该认真审视这个浮躁的社会了。很难想象,很难分析,这样的事情竟然会变成文字中美好的回忆,在湘潭,我想即便是有这种事情的发生,那也不见得就会暴露在阳光之下。《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》给了我们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,给了媒体一个话题,更给这个社会一个思考。附录有关《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》的相关新闻信息:夫妻“换偶”,一个前卫、神秘、敏感的话题,在一般人的心目中,“换偶”似乎只是一种传说,距离现实生活太远。然而,去年10月,陕西礼泉县一女民警在接受一家网站专访时,曝出自己曾经的“换偶”经历。是真?是假?一石激起千层浪……

  “换偶”是一个内心挣扎的过程
  2006年10月24日,苏某担当某网站《性情解码》栏目“换偶”专题的嘉宾。下为苏某接受访谈的内容节选:
  主持人:你第一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你的爱人,你们可以有这种交换的行为?
  苏:没有。他有一种酸楚的感觉,心里有一点不舒服,但他看到我那时感觉和平常不一样,又暗暗替我高兴。他觉得我像变了一个人,生活也有了活力。
  主持人:是不是你被爱情滋润了,尽管这份爱情并不是由他给予你的?
  苏:对。
  主持人:在中国的传统思路中,一夫一妻就是应该在一起的,快乐不快乐,那种柴米油盐的生活也应该来维护的。当你跳出这个逻辑,有这样一个行为,你的内心有起伏吗?
  苏答:有啊。
  主持人:你最大的感受是什么?
  苏:大家都说平平淡淡才是真,突然他这么一说的话,我就想这个人是不是疯了,要么是一个哲学家,要么就是他不爱我。我们俩就这一话题沟通了好长时间,一有时间就谈论这个。
  主持人:第一次有夫妻交友的行为实质发生在什么时候?
  苏:大概是,秋天吧。2004年秋天。
  主持人:差不多用了几个月时间来思想挣扎?
  苏:对、对。

  主持人:你们叫做“夫妻交友”,与夫妻换偶的区别在哪里?
  苏:从目的上来说,夫妻交友在于提升家庭生活质量,然后增进夫妻感情。换偶主要是以性交换为目的。
  主持人:你们是带着情感来交换?
  苏:对、对。从内容上说有两个层次,第一是情感交流,比如说一些家庭可以郊游、就家庭孩子等话题进行交流,并不单单是身体的交流。
  主持人:这样说性只是其中的一部分?
  苏:性是发展到一定阶段。感情增进到一定程度之后才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性交换。不是必然,也不是唯一的目的。
  主持人:你这种时间大概要多长,你们才能确定你们的关系要进行性交换?
  苏:这要因人而异吧。也有可能更快一点,就像你恋爱时,也有一见钟情。
  主持人:你自己交换过多少个伴侣?
  苏:没有多少,只有两次。
  主持人:你和他们私下都是朋友吗?苏:嗯,是。
  主持人:之前就是朋友,还是在网上认识后才是朋友?
  苏:都是在网上认识的,大家经过很长时间地了解。

  夫妻“换偶”,挑战着中国人的传统伦理观念。对于地处关中腹地的礼泉县来说,这个名词尤为生僻。但几乎在一夜之间,夫妻“换偶”成为这里最热门的谈资,而且引爆这个道德“炸弹”的竟是礼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位姓苏的女民警。
  她成了别人眼中的“异类”
  据苏某曾经的同事说,去年10月,苏某接受一家网站专访,她将这一信息告诉了众多同事。在网上视频播出的当天,同事们纷纷上网,等待苏某带给大家的惊喜,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———苏某不但谈到她创办了一个以“换偶”为内容的专业网站,还大谈到自己的“换偶”经历。
  视频播出的第二天,整个礼泉县公安局震动了,一个女民警不仅创办了一个以“换偶”为内容的专业网站,自己还曾经体验了这个一般人从未听说过的“换偶”游戏。
  礼泉县城并不大,苏某和其夫的惊人之举很快成了全县的爆炸性新闻。十多天里,同事、朋友甚至不相识的人们纷纷点击“夫妻吧”和这家网站,苏某的网名“一枝独秀”几乎无人不知,苏某一下子成了同事和朋友眼中的“异类”。一位在礼泉县公安局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,那一段时间,只要苏某出现在公安局,后面就是一片骂声,甚至有人对着她吐口水,不少同事都觉得她丢了公安局的脸,丢了礼泉县的脸,而网上更是“砖头”无数,一些礼泉的网民还联名发帖,要求将“一枝独秀”赶出礼泉县。

  因“换偶”她丢了警官身份
  苏某曾是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正式民警,她丈夫也是公安局的临聘人员。在“换偶”事件爆出后,其丈夫还曾开着两人靠创办网站挣钱买的“现代车”进出公安局,令同事们十分不解,“夫妻俩做了那样的丑事,还有脸开着车到处招摇。”
  咸阳市公安局和礼泉县公安局对此事非常震惊。礼泉县公安局有关领导和刑警大队负责人找苏某谈话,询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。苏解释她接受网站专访是事实,但创办夫妻交友网站是其丈夫所为,与她无关。为了平息事端,礼泉县公安局对苏某做出停职检查的决定。
  一位与苏某熟识的民警透露,苏参加网络访谈很可能是为了宣传其创办的夫妻交友网站,但她根本未料到会酿成轩然大波。
  最终,迫于压力,苏某在11月份向局里提出了辞职申请,经过局党组的研究,认为苏某在职期间,因为创办“夫妻吧”影响极为恶劣。去年年底,礼泉县公安局对苏某做出了辞退决定。从那时起,苏某就彻底从同事和朋友的视线中消失了。据说,苏某与丈夫目前居住在外地。
  在参加网络访谈节目时,苏自我介绍时称,与其丈夫创办了国内最大的夫妻交友网站,注册会员为5万人。昨日,记者以游客身份登录了这家网站,发现在该网站首页的右上侧显示目前注册的会员达67955名,在新手入门专区有会员收费的介绍,该网站以“捐助”的名义向会员收取半年30元、全年60元的会费。苏某自述,创办夫妻交友网站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夫妻生活质量。
  有人透露,苏某和丈夫在网站上收获颇丰,在礼泉、咸阳等地均购置房产,并且购买了一辆“现代”小轿车,外界流传其总资产超过百万。

  她将“换偶”经历写成网文
  在“夫妻交友”网站专区,最受“欢迎”的栏目是《会员风采》和《性事情愫》,其中《会员风采》尽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女性裸露照片,会员们自称是老婆或女友的生活照;《性事情愫》大多是会员描述自己的性事经历,其中绝大多数是夫妻“换偶”故事。
  专访苏某的网站《性情解码》栏目在网站上介绍了苏某成为其嘉宾的过程。去年10月,该栏目向外界征集“换偶”话题的嘉宾,栏目主持人接到了苏某的电话,苏表示要和性学专家李银河直接对话。苏发给《性情解码》栏目主持人两封邮件,在邮件中,苏阐述了自己关于换偶的观点。她还表示,自己是“换偶”活动的参与者,有着真实经历,代表作为《艰难陈述》、《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》,愿意拿出来和大家讨论。
  《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》详细描述了苏首次经历“换偶”的内心挣扎过程,地点在北京,对象为一名单身男子,内容为她们夫妻二人与该男发生性行为;第二篇文章标题为《艰难陈述》,文中地点在天津,对象为天津的一对夫妇,内容为苏夫妻二人与那对夫妇进行“换偶”。这两篇文章毫无掩饰地说出了“换偶”的过程。
  值得说明的是,事件发生的背景时间,是苏某夫妻二人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费上学期间。
  由于苏的自述故事离普通人的真实生活太远,因而许多人怀疑文章的真实性。咸阳一位散文作家表示,苏某的文字功底很扎实,在礼泉上中学时已崭露头角,在公安大学进修期间还担任过校报的编辑,不排除苏以小说体裁的模式,编出了一段换偶故事的可能。当然目的是要为其创办的网站服务。

  律师说法
  “换偶”有违社会“公序良俗”
  夫妻“换偶”是否违反法律?网民们对此也展开了激烈地讨论。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婷认为,“一枝独秀”提倡的“换偶”表面上看都是双方自愿进行的,其中也没有涉及金钱交易,但我国《婚姻法》中明确规定,夫妻双方应该遵循“一夫一妻”的原则。按照这一规定,“换偶”行为其实严重违反了夫妻双方的忠实义务,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层面讨论的问题。如果情节轻微,对社会危害小,可以参照治安处罚条例对其进行训诫、拘留的处罚;对于严重、社会危害大的还可根据《刑法》“扰乱公共秩序罪”中有关“聚众淫乱”行为的法律规定,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  同时,“一枝独秀”和其丈夫创办的“夫妻吧”是否合法也有待于互联网管理部门的界定,目前,法律方面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,属于法律的“盲区”。王丽婷律师指出,“换偶”行为明显违反了社会的“公序良俗”,如果提倡,不仅使《婚姻法》中“一夫一妻”制的原则受到挑战,也会造成社会混乱,法律应该严令禁止。

  学者观点
  “换偶”是非法的性行为
  西安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郑升旭认为,按照性学家李银河的观点,这位女民警的行为符合:一、成年;二、自愿;三、私密场合等三条原则。李银河的观点是,这种行为不违法,更不是犯罪,但从我国现实出发,也就是立法的原则必须符合一个民族的公序良俗。郑升旭称,严格地讲,此类问题属于一个情感问题,如何判断夫妻情感是否破裂,如何判断具有夫妻情感专一的义务,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要涉及性行为。
  郑升旭说,情感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,性行为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标准,因此,可以断定,这位女民警的行为肯定是属于非法的性行为。至于属不属于犯罪,要视其情节和社会危害性而定,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把这种行为认为是正常。至于说这位女民警的身份,毕竟她的行为是属于个人生活,属于婚姻家庭的范围,所以必须从婚姻法的原则去理解她。郑升旭强调,苏某的行为不是渎职或者利用职权去谋私利,因而与身份无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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